一、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(1)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、自他组织或自然人。
(2)供应商近三年未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”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3)不接受联合体注册。
(4) 如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注册,需取得总公司的授权。
二、供应商注册账户
(1)供应商按注册页面的提示填写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(如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注册的,需上传总公司以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,和加盖总公司公章的同意该分公司参与本系统的采购项目的授权函。)经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审核通过后,即完成注册。
(2)供应商应对其注册登记的信息和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、真实性、有效性负责,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。
(3)供应商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及密码,公司对于其经办人在本平台进行的操作负有法律责任。
三、供应商账户管理
(1)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依据平台采购实施的相关细则,对供应商账户进行必要的管理。
四、账户的注销和终止
(1)供应商有权向平台申请注销自己的账户。
(2)供应商在平台的账户连续未登录时间超过一年的,平台有权注销其账户。
五、本协议最终解释权归广东志正招标有限公司所有。